2018年4月3日,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驾考作弊的欧某做出停考一年的处罚。
当日上午11时许,在怀远荆盛驾校科目一考场,考试员王良策将考试时正在低头用手机查询答案作弊的考生欧某、女,系怀远县唐集镇山前村人(现代驾校考生),当场抓获,并移交怀远县公安局荆山派出所处理。同时,在考试系统內对其作弊行为做出停考一年的处理。
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39号)第七十八条规定:“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、舞弊行为的,取消考试资格,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;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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